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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矿山取缔和整治的重点,石材人不可不知
发布:世界石材网 www.world-stone.com [ 发布时间 : 2020-05-15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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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随全国范围的矿山整治和绿色建设,不少石材矿山已被取缔关停,成为过去的辉煌,或目前在被关停的路上,石材行业大局骤变,石材人揪心不已,那到底哪些矿山会被关停呢,我们不妨一起来了解下。

 

 



非煤(石材)矿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被依法予以取缔:

(一)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证照,擅自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

(二)关闭后擅自恢复生产的;

(三)存在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的;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逾期未完善相
关手续的;
 
(五)限期停产整改后仍达不到有关规定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六)工艺、技术、装备落后,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

  要全面了解矿山政策,那就看看对于建筑石料及石材等非煤矿山整治的重点吧:

 1、国家全面取缔无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企业;关闭破坏性开采的矿山企业和严重影响周边环境、道路又无力治理的矿山企业。


 2、 如下情况矿山,则是停产整顿、限期治理的:a、矿山超期、超层、超量、越界开采、非法转让采矿权的; b、超标排放废水、粉尘、噪声,随意堆放固体废物,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和水土保持的矿山;c、对于生产工艺落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事故隐患的矿山需停产整顿治理;d、损坏直接关联道路,没有按照规定修复到位的矿山。

 3、针对没有采矿许可证或持过期失效采矿许可证进行开采的矿山企业,公安部门不得供应民爆用品,供电公司不得供电,安监等部门不得发放相关证照。

 4、须按照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的开采规模限期开采。公安部门要按批准的开采规模限量限时供应民爆用品;交运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运输管理,严禁超限、超载运输和无证、无照、报废车辆运营;砂管、国土等部门要加强石料出场计量监管和税费征收。

 5、矿山企业必须自觉配合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严禁寻衅滋事或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聚众闹事,干扰执法。对于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6、县国土、环保、交运、公安等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对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宣传教育工作也不可忽视,妥善处理好被取缔、关闭矿山和临时石料场的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如果我们所在石材矿山还在继续,整治就是这么严格,达标才是关键,只有落实各项整治标准,矿山才有出路和发展。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证实,仅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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