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四川自10月1日起,政府项目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已有 17个省市自治区严禁“垫资施工”!
四川自10月1日起,政府项目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已有 17个省市自治区严禁“垫资施工”!
发布:世界石材网 www.world-stone.com [ 发布时间 : 2022-08-29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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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所周知,垫资施工一直是工程人最大的痛楚,甚为无奈。而据了解,自《政府投资条例》施行以来,截至目前,我国已有17省市自治区相继发文跟进 ,禁止“垫资施工”,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在8月1日,四川省政府正式出台了《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其中明确: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同时,其他条款还指出:
未落实资金或者未明确资金来源的项目,不得列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
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按照规定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严格执行建设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此外,针对“垫资”等6种情形予以处罚,《政府投资条例》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政府投资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个《条例》有多大的执行力?我们从以下内容了解:
1、要求施工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垫资建设、无正当理由不实施或者不按照建设工期实施已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条例》专门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是我国政府投资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第22条明确规定:“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由国务院出台行政法规,明确政府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垫资”,其效力不是部委的通知可比的。
1、禁止“垫资施工”: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2、不得随意压缩工期: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建设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及时竣工决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4、要求施工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垫资建设、无正当理由不实施或者不按照建设工期实施已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5、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各省市对于投资管理的规定详见其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证实,仅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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