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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发出通知提出明确要求
发布:世界石材网 www.world-stone.com [ 发布时间 : 2021-08-12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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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绿色发展是主流,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对各地发展意义重大。为此,在8月5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下发了通知,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促进全省矿业的绿色发展,进一步推动矿业领域的生态文明建设


该通知指出,各级部门在编制“十四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时,要将绿色矿山建设作为一项重点,调整优化矿山布局,提高矿业集中度。针对矿山布局选址,要利于绿色矿山及建设,对能实现矿地综合利用、规模聚集地的地点优先选择,统筹兼顾相关产业发展。同时,鼓励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及周边重新布局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做到对资源“吃干榨尽”,全面提高利用率。

通知明确,出让采矿权时候,应在出让公告和出让合同中明确绿色矿山建设相关指标要求及违约责任。矿区范围的划定要结合实际,全面考虑矿山开采、矿石加工及生活办公用地空间。针对建筑石料及机制砂石矿山,原则上要按照山体进行整体划定,实现大规模夷平式开采,并综合考虑开采后的土地用途等因素合理设置开采标高。

通知要去,新建矿山要根据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来展开规划、设计、建设及生产,确保正式投产前达到绿色矿山的创建条件。生产矿山要结合实际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进行改造提升,对因地质环境问题难以展开治理实施举措的,其矿企可根据实际修订“三合一”方案,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通过后按新方案实施治理。



通知还明确,省内的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科技手段,强化对矿山企业开采与治理全过程的监管,促使将“三合一”方案落到实处,防止边开采边破坏。要采取“县级自查、市级复核、省级抽查”的方式,优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GNSS监管流程。提升联合监管意识,加强与同级相关部门的联系,发现矿山各项安全及破坏问题,及时函告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协同做好矿山监督管理。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组织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时,要按规定统筹做好绿色矿山建设检查,将检查结果作为绿色矿山名录库动态管理的重要参考。

通知强调,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组织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林业等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标准,对辖区内的在采矿山逐个展开审查,对不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要指导矿企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明确其绿色矿山创建各阶段任务,加快矿山升级改造步伐;对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的,经公示后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复核,复核通过后纳入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同时,自2023年1月1日起,未纳入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的矿山,按要求不予受理采矿权延续与变更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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