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全市“三区四线”可视范围矿山环保督查整改,矿山安全生产等四项工作开展检查的通知》(九国土资字【2017】162号)的要求,经请示庐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决定对全市所有矿山停产整顿,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7年9月25日至9月29日。
二:无证矿山,一律按照“三不留两毁闭”(不留人员、不留设备、不留工具、毁闭矿窿、矿坑)额要求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三、持证矿山,一律停产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庐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