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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石材业遇危机 多种建筑二层以上禁用玻璃幕墙
发布:世界石材网 www.world-stone.com [ 发布时间 : 2016-08-02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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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安全管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今年7月发布“关于加强建筑幕墙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要求,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得在二层以上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近年来,由于对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等特定环境、特定建筑的安全防护工作重视不够,建筑幕墙维护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了一系列安全事故。所以此次安全管理,除了住宅、机关、教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有明确规定以外,通知还对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场所,临近道路、广场及下部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建筑,禁止采用全隐框玻璃幕墙;以上建筑在二层及以上安装玻璃或石材幕墙的,应在幕墙下方周边区域合理设置绿化带或裙房等缓冲区域,也可采用挑檐、顶棚、防冲击雨篷等防护设施,防止发生幕墙玻璃或石材坠落伤害事故。
 
       通知称,施工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建筑幕墙实施保修,保修期不少于两年。璃幕墙工程竣工验收满1年时,施工单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其中,对施加预拉力的拉杆或者拉索的玻璃幕墙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时,进行一次全面的预拉力检查和调整。经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应当及时予以维修。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证实,仅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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