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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鼎城区检察院“两房”教育基地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世界石材网 www.world-stone.com [ 发布时间 : 2016-07-05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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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鼎城区检察院“两房”及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幕墙工程已由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常鼎发改招[2015]23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HXZB-CD-160605
  2.2  项目名称:鼎城区检察院“两房”及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幕墙工程
  2.3  建设地点:鼎城区武陵镇金霞路与桃花源路交叉西北地块
  2.4  建设规模:幕墙总面积8610.26㎡,其中石材墙面6015.10㎡,明框玻璃幕墙2596.16㎡,3mm仿石铝单板吊顶131.56㎡,双钢化中空玻璃地弹门14.4㎡等。工程投资额约794.08万元。
  2.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2.8  招标范围:幕墙工程施工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专业 壹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5.3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2日17﹕00。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6年 7 月 5日~2016年 7 月 11 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鼎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电话:0736-7355109。
  10. 行贿档案查询规定:
  如果投标单位在“高检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有行贿行为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1、投标人必须在技术标中明确防范质量通病的措施和方案。2、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地址:常德市鼎城区临沅路422号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8073613300
  招标代理: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常德市浙商广场(武陵大道和洞庭大道交汇处)B座918室
  联 系 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0736-7727689或0731-85160666/85163777
  传真:0736-7727689或0731-85161719
  网址:www.hxgl31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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