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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涉矿中央企业总部和涉矿大中型企业做起: 矿山需配备“安全总监”!
发布:世界石材网 www.world-stone.com [ 发布时间 : 2023-09-20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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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石材网获悉,9月18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新闻发布会。

会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司司长李峰表示,该意见中明确要求涉矿中央企业总部和涉矿大中型企业当配备安全总监,这也是国家层面的首次提出,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原因:



第一,这是推动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客观需要。众所周知,抓好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就抓住了安全生产的“牛鼻子”,而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抓住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少数”。立足实践,涉矿中央企业总部与涉矿大中型企业各个方面管理任务都极为繁重,企业主要负责人精力有限,但企业又面临各种安全生产问题。因此,让一个既懂专业又有一定决策权的人来专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是极有必要的。

第二,这是充分吸收推广各地经验做法的现实需要。2015年、2021年,江苏省和山东省先后以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出台文件,在石材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推行安全总监制度。今年8月22日,山东结合试行情况对制度作了修订完善,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实。从实践来看,这两省份推行的安全总监制度,在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值得学习。对此,国家矿山安监局在充分调研与总结提炼的基础上,致力于将这些有益的做法向全国推广。

与此同时,李峰表示 ,接下来,将从三个方面推动这项举措落实落地。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不断提升涉矿中央企业总部和涉矿大中型企业对配备安全总监工作的重视程度,充分认识到到配备安全总监的必要性,逐步提升矿山安全总监的社会认知度。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相关企业是否按照要求配备安全总监作为矿山日常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重点,并展开专项检查,不断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该制度。

三是强化示范引领。挖掘出一批建立健全安全总监制度、充分发挥安全总监作用、安全生产成效显著的矿山标杆企业,强化示范带动,以点带面地推动该项举措在全国落实。尤其是希望中央企业在这方面带头做好表率,不等不靠、先行先试,在配备安全总监方面尽早摸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供其他矿山企业学习借鉴。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证实,仅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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