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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万和镇一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 ,起始价高达1.97亿元
发布:世界石材网 www.world-stone.com [ 发布时间 : 2022-04-18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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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受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在4月14日,随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湖北省随县董家庄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湖北省随县董家庄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
  (二)出让编号:随矿网挂〔2022〕01号
  (三)地理位置:随县万和镇车店村
  (四)开采矿种:饰面用花岗岩
  (五)资源储量:饰面用花岗岩矿资源量矿石量2002万立方米/荒料量611万立方米(其中控制资源量1173万立方米/荒料量358万立方米,推断资源量829万立方米/荒料量253万立方米):矿区内可作建筑砂石料综合回收利用的尾矿尾渣及风化层剥离量5888.4万吨。
  (六)出让限:19.1年(含基建期1.5年)
  (七)生产规模:30万立方米/年(荒料)、306.4万吨/年(综合利用)

  (八)开采范围:矿区面积0.3909平方公里;开采标高:+584米至+350米。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如下:


二、出让方式
  本采矿权挂牌出让,采取网上申请、网上报价和网上竞价的方式进行。
三、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符合国家规定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独立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或企业联合报名。
  (二)企业法人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
  (三)为实现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社会公共利益,竞买人须在随县境内具备与其年开采量有一定比例(不低干75%)匹配的生产加工能力及场地(该措施已适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例外规定)。
四、挂牌起始价和增价幅度
  (一)本采矿权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亿玖仟陆佰捌拾肆万陆仟陆佰元整(小写:人民币19684.66万元)
  (二)报价及限时竞价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五、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本采矿权挂牌出让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3//www.hbggzypmcn,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上进行,意向竞买人可登录该系统浏览、下载挂牌出让相关文件。
六、竞买申请
  (一)意向竞买人在网上参加竞买活动前,须办理数字证书ukey,凭数字证书ukey登录交易系统提交报名申请、上传竞买资质审查材料和参加竞买。
  (二)数字证书ukey办理及相关驱动的下载、操作使用说明、报价规则请参阅交易系统的“交易指南”及“政策法规”中《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规则(试行)》。
  (三)资质审查材料的递交上传请参阅竞买须知。
  (四)本矿业权竞买不需要缴纳保证金,但竞买人在资质材料审核通过后仍需在线申请竞买子账户,否则不能进入竞价大厅进行竞买出价,若由于未进行此项操作而造成无法竞买的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七、相关时间规定
  (一)公告时间:20个工作日,2022年04月14日-2022年05月12日。
  (二)提交资质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3日16时。
  (三)网上挂牌时间:10个工作日,2022年05月13日9时-2022年05月26日9时。
  (四)如该采矿权在挂牌截止前5分钟内有人报价的,系统将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不受挂牌截止时间限制。

八、重要事项要求
  (一)原矿业权主体灭失遗留固定资产净残值部分价值款(已经第三方机构评估并由随县土地收储中心进行预收储)和矿山设立前期勘查设计评估等费用作为退出矿业权主体补偿及出让成本另行计算,不在挂牌的起始价范围内。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前规定时间内以转账方式将退出矿业权主体补偿及出让成本分别缴存至随县财政局有关账户,由随县土地收储中心具体办理,向竞得人出具相关凭证,竞得人凭相关凭证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矿区范围内原矿业权主体灭失遗留的固定资产的净残值部分评估价值款为3342.68万元;采矿权设立的前期勘查设计评估等费用为245万元。
  (二)采矿权出让后涉及有关安全生产、土地(林地)使用、水土保持、环保、道路等相关事宜,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环保、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并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开工建设。未完善相关部门手续不能正常开工,以及因矿山建设和生产经营等活动造成群众矛盾等导致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竞得人在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要求等对特定采矿加工方法进行合理限制的风险。必须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及矿山开采设计等进行规范开采,并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要求,积极实施绿色矿山建设。
  (四)竞得人须配套建设与采矿权相匹配的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将开采加工过程中形成的尾矿尾渣、锯泥等进行综合利用,确保在生产环节做到“吃干榨尽”,消除最大的生态环境污染来源,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对综合利用不力造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公共利益问题,进而影响正常开采加工的,由竞得人(采矿权人)自负其责。
  (五)本次挂牌出让为“净矿”出让,对开采可能涉及的土地、房屋、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问题的补偿已制定了“净矿”处置方案并公示无异议采矿权出让后所涉及上述补偿等相关事宜,由竞得人按照“净矿”处置方案办理。
  (六)采矿权出让有效期内,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需关闭矿山的,采矿权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关闭矿山,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

咨询电话:0722-3315103 随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0722-3316056 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证实,仅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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