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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至2023年底大中型矿山达标率超95%
发布:世界石材网 www.world-stone.com [ 发布时间 : 2021-06-02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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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为了切实践行“两山”理念,加快推进湖北绿色矿山的建设,全面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水平,在日前,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湖北省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为建设工作的推进提供可靠标准。

 

 



该方案要求,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全面、分类方法大力展开绿色矿山建设, 明显改善湖北矿山生态环境,促进矿产资源在开发利用方面更为高效,矿山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构建矿业管理规范、集约高效、环境优良、矿地和谐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方案还提出了四项保障举措及六项任务,切实推动全省绿色矿山建设进程:

四项保障是:完善工作组织机制、严格质量考核评估、加强专项资金保障、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六项任务如下:
1、统筹推进年度目标任务。湖北省内各地制定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坚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力争在2023年底大中型应建矿山达标率95%以上,小型应建矿山达标率逐年提升;

2、建立完善年度任务清单。对省内矿山定期进行矿山现状调查,摸清所有矿山规模、矿种、生产、剩余资源储量等具体状况,对已入库矿山绿色矿山持续推进前情况进行梳理,获悉尚未入库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基础和申报意愿;并根据矿山现状情况分类建立绿色矿山年度任务清单,做到每年定期更新;

3、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具体有几个方面:
a.分类制定绿色矿山评价标准,大中型矿山全面开展绿色矿山达标建设;小型矿山在综合要求不降低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分类制定露天、地下开采小型矿山绿色矿山评价标准,以加快推动达标建设。
b.严格新建矿山的准入要求,将其纳入矿业权出让合同和相关设计方案,从开始贯穿到新建矿山建设的全过程,确保新疆矿山在运营一年内达到其标准。
c.对于生产型矿山要制定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并按进度完成建设任务;对已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并通过第三方评估的矿山,则要制定提升计划,以此持续巩固绿色矿山建设的成果。
d.落实矿山建设主体责任,对于矿山企业来讲,要将绿色矿山工作作为企业重要事项管理,落实其建设的主体责任;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当根据年度计划,建立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台账,每半年开展一次绿色矿山建设跟踪指导,确保建设任务的落实到位。

4、严格控制评估入库的矿山质量。

在绿色矿山申报评估方面,针对矿山企业经预评估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评价指标的,按程序进行申报,无需报送纸质版。
强化第三方估机构的信用管理,促使评估工作标准化,评估专家从省级绿色矿山评估专家库中抽取。一旦发现有收受矿山企业财物、泄露矿山企业机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严重违规行为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予以通报并纳入诚信体系黑名单,5年内禁止其参与绿色矿山遴选工作。
建立绿色矿山分级储备机制,将全国绿色矿山分为省、市两级设立储备库,大中型矿山纳入省级储备库、小型矿山纳入市级储备库进行管理,每年再逐级从库中择优推荐一批参加全国绿色矿山遴选。
展开绿色矿山建设动态管理。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将绿色矿山监管工作与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开展。

5、强化绿色矿山激励与约束政策。探索在用地、用矿、生态修复等方面进行激励,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同时建立绿色矿山约束机制,针对没有根据要求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列入异常名录,不予通过各类专项补助资金申请;

6、积极推进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创建。任何事物良好的发展都离不开有力的示范,可积极推进5个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和全域绿色矿山建设,实现到2023年底,所有应建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矿业发展新模式、新机制,打造成为全国矿业建设的典范,带动全国矿山更好更快完成绿色矿山建设。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证实,仅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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