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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要求!河南矿山企业要设立专项资金 ,用于履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
发布:世界石材网 www.world-stone.com [ 发布时间 : 2020-12-22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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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矿山修复是矿业发展建设的必经之路,备受重视,为此有些地区对矿山企业也提出了相关要求。据了解,在日前,河南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河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表示矿山企业应该按照规定在其银行账户中设立基金账户,单独反映基金的提取及使用状况

 



该办法指出,矿山企业应将退还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和缴存的土地复垦费用统一转入基金账户,作为专项基金,用于已有矿山地质环境间题的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

对于母公司所属的子公司因破产倒闭等因素无法继续履行治理义务的,其原缴存的保证金和土地复垦费用由矿山企业母公司统筹用于子公司所在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对于责任主体已灭失的矿山企业,其原缴存的保证金和土地复垦费用由当地政府统筹用于辖区内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

所谓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是指矿山企业为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等地质保护责任而提取的基金。

此次河南省新规的出台,明确矿山企业要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修复的专项基金,进一步强化了矿山企业的主体责任和义务,也将有效推动矿山修复治理的进程。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证实,仅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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