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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石材工程款有救了
发布:世界石材网 www.world-stone.com [ 发布时间 : 2019-09-14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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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的发展,石材渐渐成为大中小型企业建筑不可缺少的材料之一,随着国家环保措施的不断加大,石材企业的发展也变得停滞不前,在各种环境和因素的影响下,石材工程款时常拖欠的现象屡见不鲜。为此工信部发布《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特别提出以下几点:

 

                        


  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及工程,应当在30日内付款,最长不得超过60日,
逾期应支付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支付利息。
  2.不得以审计作为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条件及作为结算依据。
  3.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从因资金困难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相关部门部门及负责人应承担支付义务。
  4.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作为发包人的应及时支付款项。
  5.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滥用优势地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6.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严重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限制其申请新的投资项目。
  7.建立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受理相关投诉,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通过这次的管理办法,相信很多的石材企业心里也放下一块心里大石,石材企业再也不用担心工程款结算的问题了。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证实,仅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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