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建设好环境,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安全监察局等部门决定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决定从2019年8月起,特做以下要求:
一、目标任务
1.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
2.深化打击矿产资源开发领黑势力违法行为,依法严惩矿产领域黑恶势力。
二、行动重点
1.重点线索,对相关部门掌握的涉矿问题重要线索。
2.重点矿种。饰面石材、建筑石料石灰石、萤石、白云岩、煤炭等矿种,以及采石取土并对外销售获利。
三、工作内容
1.相关执法部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发现违法违规开采的,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关闭。对严重违法法律法规的行为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对相关工作人员涉嫌包庇、失职渎职的,及时报送纪委监委。
2.对严重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追究涉案人员法律责任,加强监管力度,对破坏矿产资源,破坏行业管理秩序,重点予以打击。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相关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加强查处力度,要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打击整治到位,确保完成专项行动目标任务。
2.强化部门合力。相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强化协作,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3.压实工作责任。坚决防范专项行动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专项行动工作不作为的,不依法查处的,依法严肃处理,对于触及法律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