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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安河水系连通工程栏杆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世界石材网 www.world-stone.com [ 发布时间 : 2018-03-26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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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条件
清安河水系连通工程栏杆工程是淮安市清安河水系连通工程(合同编号:HASL-GZ-201703042-001)中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招标人为 淮安市淮安区2016年度中心城市水利项目建设处、淮安市淮安区水利建筑工程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付款由淮安市淮安区2016年度中心城市水利项目建设处按工程完成情况,直接支付给中标单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栏杆工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清安河水系连通工程位于淮安区境内清安河全线。
2. 清安河水系连通工程栏杆工程材料采购主要建设内容为:拆建栏杆两侧总长2500米,栏杆采用芝麻白花岗岩(G603)A级(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中标后负责栏杆(石材)的制作、包装、出厂检验、运输、工地交货,卸货、安装、验收及售后服务等。
3.本工程总工期9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供货协议书、业主评价意见,两者缺一不可)。
3.投标人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详情见省水利厅网站最新公布http://221.226.253.14:84/homepage/CreditRatingEdit.aspx,投标人须将信用等级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查询不到相应信用等级,须至江苏省水利厅新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后方可查询);
4.经检察院全国联网系统查询,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自2015年3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若未按规定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查询发现近3年存在行贿犯罪的,资格后审不通过;
5.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与投标人签定的劳动合同及2017年12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含缴费明细);
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于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9日(上午9:00 ~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市深圳路16号二楼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报名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携: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投标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如需委托的)、劳动合同及2017年12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类似工程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供货协议书、业主评价意见,两者缺一不可)、信用等级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④投标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自2015年3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4日9时30分,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水利网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淮安区2016年度中心城市水利项目建设处、淮安市淮安区水利建筑工程公司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安区西长街72号
联系人:张德华
电 话:1390140734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昊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河畔花城1号楼(环宇广场)916室
联 系 人:耿默然
电 话:0517-83659810、13605235853
传 真:0517-83669810       
 
  

2018  年 3 月 26 日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证实,仅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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