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泉州台商投资区石材加工行业进行综合整治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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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我区石材加工行业存在规模小,无序发展,违法排放造成环境污染,无照经营,安全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对我区石材加工行业进行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
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5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全区石材加工企业、石材加工作坊
三、整治要求
1.2017年4月30日前全区石材加工企业自行关停。
2.2017年5月1日至5月31日为集中整治期限。整治期限内仍未自行关停的,坚决依法予以关停,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泉州台商投资区石材加工行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