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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石材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指引
发布:世界石材网 www.world-stone.com [ 发布时间 : 2017-11-27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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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云浮市石材行业环境管理,有效控制石材行业大气、水和固体废物等环境污染,促进石材行业与环境协调发展,改善城区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工作指引。
一、依法办理环保手续
(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取得环评批复。
(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石材企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自行组织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按规定公示环保验收报告。
(三)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
(四)排污申报登记。
  按照《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规定开展排污申报登记。
(五)缴纳排污费(税)。
  2017年12月31日前按《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缴纳排污费;2018年1月1日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缴纳环保税。
二、规范环保管理
(一)规范石材企业选址。
  石材加工项目选址应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新建涉VOCs排放石材企业要入园区(基地)建设。
(二)规范废水处理。
  1.石材加工生产废水治理设施配套处理设施沉淀池,沉淀池池体须具备防渗漏条件,排污口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生产废水循环使用或达标排放。
  2.生活污水经过治理达标后回用于洒水防尘、经过三级化粪处理用作绿化农灌(须与消纳面积相匹配)、运送市政污水处理厂(验收时须提供相关协议)等方式进行处理,避免生活污水外排。有污水厂配套截污管网的,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可排入截污管网。
(三)规范废气处理。
  1.粉尘:产生粉尘的石材加工工序必须进入配套建设有粉尘收集治理设施的室内操作,粉尘必须达标排放。
  2.有机废气:产生VOCs污染的石材加工工序必须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建立台账,记录树脂、胶水等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
(四)规范固体废物处置。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石材废渣边角料、废水沉淀池污泥废渣的处理要符合《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规定,或委托符合要求的石材废水污泥集中处置场处置。鼓励企业建设石材污泥废渣集中处置设施,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石材废渣边角料、废水沉淀池污泥废渣的清理建立管理台账。
  2.危险废物:废树脂桶、油漆桶等危险废物的处置处理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废树脂桶、油漆桶等危险废物的储存堆放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储存堆放,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五)规范生产区建设。
  石材加工生产区域必须硬底化,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容厂貌整洁。厂区地面无积尘,规范整洁。
(六)减少噪声污染。
  选用低噪音的生产设备和改进生产工艺,或者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体发声体的振动控制噪声源;合理规划和布局厂房以及采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等措施阻断噪声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证实,仅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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