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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人防工程地上广场石材供货及铺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 : 2015-3-24 9:34:05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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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C2014-0279-1
  2.2项目名称:1101人防工程地上广场石材供货及铺装工程
  建设地点:泰山国际会展中心南侧,望岳东、西路之间,泰山大街北侧道路红线以北位置
  规模:1101人防工程为地下二层,总建筑面积约40655平方米,铺装面积为17467平方米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另行招标的内容除外,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92.66961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经营范围石材的生产厂家,具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截止后,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项目的负责人。投标报名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否则评标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还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泰安市本地施工企业及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均须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山东省外投标企业还应具备本年度的进鲁施工备案证。
  (3)不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第(1)条和第(2)条)的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但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独立法人单位,且两家单位必须为石材生产企业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组成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石材生产厂家。
  (4)石材厂家本次采购同型号石材的地级市及以上检验检测报告(报告日期在2012年7月1日以后)。
  (5)石材厂家近三年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类似项目(芝麻白和泰山青)供货业绩(同类项目经营业绩系指2012年1月1日至今,须提供合同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4 日至2015年4月  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泰安市中泰瑶池大酒店510室)持石材厂家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本次采购同型号石材的地级市及以上检验检测报告、近三年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类似项目(芝麻白和泰山青)供货业绩,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省外投标企业本年度的进鲁施工备案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市政专业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及相关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上述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    址:望岳东路10#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贾科长
  电    话:0538-6986756
  传    真:0538-6986756
  电子邮件:tarfgck@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中泰瑶池大酒店510室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高洪勇
  电    话:0538-8669079
  传    真:0538-8669079
  电子邮件:lczhb5ta@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泰安青年路支行
  账    号:3700 1697 4080 5015 3378
  2015年3月23日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证实,仅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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