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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区法院审判庭外墙石材幕墙工程石材采购项目
[ 发布时间 : 2014-9-26 9:58:34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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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浙江湖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潘 联系电话:0572-2198738

招标项目名称:吴兴区法院审判庭外墙石材幕墙工程石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G(Y)2014-026W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招标内容:约13000m2“白麻”花岗岩(30mm厚,大花,火烧面水洗石材)及质量保证等伴随服务,提供产品必须全部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建设地点:新建吴兴区法院内

投资估计:约343万元

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9月24日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 2014年9月3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00 (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报名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分中心(凤凰路800号3楼)

联系电话:0572-2220041 联系人:小杨、小刘

立项批准部门文号:湖发改投资【2011】47号

供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要求:

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企业注册资金为1000万人民币(含)及以上)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石材生产厂家,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2、生产厂家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2011年1月1日以来,企业完成1.3万平米以上“白麻”花岗岩的供货业绩一个及以上;

其他要求:1)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

2)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二、报名要求提供资料

1、企业介绍信、企业概况、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可在报名时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的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驻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以上报名资料均为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及以上)、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2011年1月1日以来,企业完成1.3万平米以上“白麻”花岗岩的供货业绩一个及以上(合同复印件)。

【以上1、2条款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受理】。

3、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加盖页码章。

4、本工程入围投标单位的确定: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5、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在招标文件中公布。

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7、投标人可以在报名时,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国际花园1号楼A单元1201室)看实样,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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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证实,仅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