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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人民医院外墙装修黄金麻、灰麻石材采购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 : 2014-8-19 10:51:43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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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彭阳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彭阳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外墙装修石材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依法组织采购,现邀请具备供货和提供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1.1 项目名称:彭阳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外墙装修石材采购项目

1.2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标段

序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I

1

荔枝面灰麻花岗石板

25 mm 

m 2

353.87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

荔枝面黄金麻花岗石板

25 mm 

m 2

19933.675

3

光面黄金麻花岗岩圆柱

30 mm 

m 2

95.33

4

光面黄金麻花岗岩圆柱座

500 mm 

19.6

 

5

光面黄金麻花岗岩板

25mm 

m 2

356.72

 

6

光面黄金麻花岗岩装饰柱头

400 mm × 400mm ×100 mm

19

 

7

铝单板造型吊顶

2.5 mm 

142.97

含钢骨架

8

铝塑板包梁

4 mm 

53.6

含钢骨架


 

2.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彭政采计 2014 年 085 号

采购文件编号: NXWS201407H008

固(彭)交易采招【 2014 】 70 号

3. 供应商资格

3.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 1 )营业执照副本;

( 2 )税务登记证;

( 3 )组织机构代码证;

( 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以近期连续三个月缴费凭证为准);

( 5 )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告知函开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止);

( 6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 1 )所投石材须具有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质量认证证书;

报名时提供上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审核。

4. 公告及报名

4.1 公告时间: 2014 年8 月18 日 至8 月22 日

4.2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4 年8 月19 日 至8 月25 日 ( 公休日除外 )[ 每天 8:30-11 : 30, 14 : 30-18:00]

4.3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5.1 原则上标书费以现金方式当场提缴,无法当场提缴的,投标人必须以公司名义在规定时间内用转账方式提缴,超过规定时间一律不予受理。

5.2 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如为外省市投标单位,鉴于路途遥远,不能及时在报名时间内及到指定报名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的,可在上述时间将投标单位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电邮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进行审查,发到邮箱后,需来电告知,经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给予报名并发放招标文件。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300 元整,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9 月10 日 9 时 30 分

6.2

开标时间: 2014 年 9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6.3

开标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7.1 采 购 人:彭阳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及电话:姜海山 0954-7014575

7.2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嘉怡公寓 2-801

联系人:徐芳 邮编: 750001

E - mail : LLyy0730@163.com

电 话: 15719590404

8.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账 户 名 称: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宁夏银行营业部

账 号: 01000140900012821


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18 日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证实,仅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