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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车站装修石材采购
[ 发布时间 : 2014-4-2 9:52:51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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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将于近期对南京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车站装修石材采购(D4-TC05-0101、D4-TC05-0102标)进行公开招标。现将资格预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南京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自龙江站至仙林湖站。线路全长约33.5公里,其中地下线长度约32.4公里,高架长度约1.1公里,设车站18座。在灵山站附近设控制中心。设青龙车辆段。
二、资金情况
南京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建设资金由业主通过南京市财政拨款和自筹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
三、石材采购范围与标段划分
南京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车站装修石材采购范围包括黄麻花岗岩、珍珠兰花岗岩、皇家翠玉花岗岩、贵妃白麻花岗岩、虎贝花岗岩等。
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号 供货范围 工程数量
D4-TC05-0101 共8座(龙江站~王家湾站) 约5.1万平方米
D4-TC05-0102 共9座(聚宝山站~仙林湖站) 约6.7万平方米
业主保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标段划分和各标段的供货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力。
四、供应方式
采用甲供模式,货款由业主直接支付给供货商。
五、对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的基本要求
(一)资格预审的基本要求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涵盖石材加工和销售;
(2)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财务状况良好;
(4)200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城市轨道交通、铁路车站、机场或大型公共建筑石材供货业绩,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
(二)本次资格预审的其他规定
(1)申请人不允许采用联营体的方式参加资格预审;
(2)申请人之间存在隶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
(3)2013年7月份以来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不得参加政府工程投标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4)本批石材两个标段,一个投标人至多中标一个标段。
六、资格预审入围方法
(一)组建评审委员会
将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资格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并提出意见;按评审办法对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申请人排名及各标段投标人名单;编写和提交评审报告。
(二)各标段投标人名单的确定
1、满足各标段的资格预审要求的申请人为合格申请人,能够参加各标段的投标;
2、当1个标段合格申请人少于或等于13家时,合格申请人全部参加该标段投标;当1个标段合格申请人多于13家时,按照以下规定对各合格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得分排名前13家的合格申请人参加该标段投标。
(三)综合打分内容和标准(满分100分)
只有满足资格预审基本要求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综合评审,各标段按照综合评审各项打分汇总并进行排名。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综合评审内容和标准:
序号 评审项及权重 评分标准
一 财务指标(24分)
1.1 净资产(12分)
≥1亿元人民币(得12分)
(0.5~1)亿元人民币(1亿得12分,0.5亿得7.2分,中间按插入法计算) ≤0.5亿元人民币(得7.2分)
1.2 资产负债率(12分)
≤0.4(得12分)
(0.4~0.7)(0.4得12分,0.7得7.2分,中间按插入法计算)
≥0.7(得7.2分)
二 企业业绩评审(42分)
200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城市轨道交通、铁路车站、机场或大型公共建筑石材供货业绩,单项工程合同金额等于500万元得4.2分,大于等于2000万元得7分,中间按插入法计算。(低于500万元不得分,参与评审的业绩限最多6项)
三 信誉(12分)
3.1 履约评价(9分) 经原件审查的履约业主评价意见为“优”,每项评价得1.5分,履约评价意见为“良”,每项评价得1分,履约评价意见非“优”、“良”或未出具履约评价意见的,不得分。(参与评审的履约评价限6项,且与提交业绩评审的业绩一致)
3.2 资信等级(2分) 具有在各省级信用办登记的信用评估机构或银行颁发的AAA级及以上资信等级证书得2分;具有在各省级信用办登记的信用评估机构或银行颁发的AA级资信等级证书得1分;AA级以下资信等级证书或无资信等级证书不得分。(行业协会颁发的资信等级证书除外)
3.3 信用(1分) 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近两年(2012年至2014年内任一时间点)有效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1分,无守合同、重信用证书不得分。
优(85%~100%) 良好(70%~85%) 一般(60%~70%)
四 产品生产能力(14分)
1、企业规模大且管理制度和标准化管理体系健全;2、生产工艺先进,生产和检测设备齐全,生产能力强(14≥分值≥11.9)
1、企业规模较大且管理制度和标准化管理体系较健全;2、生产工艺较先进,生产和检测设备较齐全,生产能力较强(11.9>分值≥9.8)
1、企业规模一般且管理制度和标准化管理体系不够健全;2、生产工艺一般,生产和检测设备不齐全,生产能力差(9.8>分值≥8.4)
五 设计及技术标准响应性(4分)
完全响应本次设计及技术标准,无偏差(4≥分值≥3.4)
基本上响应本次设计及技术标准,偏差较小(3.4>分值≥2.8)
不能响应本次设计及技术标准,偏差很大(2.8>分值≥2.4)
六 合理化建议(4分)
有较多的对本项目建设参考价值较高的建议及承诺(4≥分值≥3.4)
有对本项目建设参考价值一般的建议及承诺(3.4>分值≥2.8)
没有实质上的对本项目建设参考价值的建议及承诺(2.8>分值≥2.4)
说明:(1)财务指标以经审计的2012年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2)企业业绩评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施工合同原件进行评审,特指2008年1月1日以来签定的合同,参与评审的业绩限6项。
(3)产品生产能力、设计及技术标准响应性、合理化建议三项如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未作响应或陈述,该项得分作0分处理。
(4)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独立打分,一般情况下打分不得低于分值区间的下限(申请人未响应的除外),如与特殊情况需要低于下限的,由评委在评分表上作出书面说明。
(四)得分汇总与排名方法
1、评委按照评审办法进行打分,打分汇总由工作人员进行,公证处复核,确认无误后得分有效;
2、评审委员会按照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推举前13名参加投标。若某几家单位得分一致并列第13名,则一同参加投标。
七、时间安排
1、2014年3月31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告有效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至2014年4月8日17:00,在上述时间段内,申请人需以传真的形式提前报名(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资格预审申请书);
2、2014年4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时间。未按时送达,不再受理。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
(一)申请文件组成
第一章 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第二章 申请人基本情况(格式见附件的表1)
第三章 申请人财务资信(格式见附件的表2)
第四章 企业业绩(格式见附件的表3)
第五章 履约评价意见(格式见附件的表3附件)
第六章 产品生产能力(格式见附件的表4)
第七章 设计及技术标准响应性(格式见附件的表5)
第八章 合理化建议(格式见附件的表6)
第九章 介入诉讼案件(格式见附件的表7)
第十章 其他资料(如各种奖励或处罚、用户意见等)(格式见附件的表8)
第十一章 申请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格式见附件的表9)
第十二章 申请人企业的宣传册或宣传图片等资料(另册,与申请文件一并提交)
申请文件中的资料须如实填报,如有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不能入围本次资格预审。
(二) 申请文件递交
1、申请人可从本公告附件直接下载申请文件格式,如实填写后,装订成册,采用胶装的形式,禁止采用打孔塑料拉条及其他形式装订。
2、申请人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本着简洁实用的原则,不提倡繁复、铺张,以简装为主,以降低投标成本,避免浪费。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名称、日期、正副本。封面颜色灰色。
4、申请人需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件(U盘)(电子文件包含两个文件夹,一个文件夹为申请人所递交的资审文件所有内容的电子版,采用WORD格式编制;另一个文件夹为须审查内容原件的JPG格式彩色扫描件,并将所有扫描件汇总在一个WORD格式文档中)一份及企业宣传资料(如有),并将上述材料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5、送达人员(即授权代理人或法人代表)应随身携带单位介绍信或证明其单位身份的证件,并于规定送达截止时间前送至下述地址,逾期不予接受。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09号所街办公楼417室
邮编:210017
联系人:胡继军、李越江
电话:025-51896017
传真:025-51896017
E-mail:JS86531176@126.com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的同时,申请人应携带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供业主进行查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股东组成证明(可企业章程部分内容)
2)所列业绩合同
3)所列业绩履约评价意见(如有)
4)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6)基本账户开户行的证明文件
7)资信等级证书(如有)
8)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如有)
注:以上所有须查验的原件均应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其复印件,且须提供所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7、若有关原件提供不全的单位,业主有权将其作为资审不合格处理。
8、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真实可靠,以便业主做出有依据的判断。若有虚假,一经查出,予以曝光,且根据情节轻重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罚。申请人应按要求在申请文件中提供具体材料证明其资质、业绩、经验等满足资格预审条件,否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视为不合格。
九、其他规定
1、业主可能会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将重新发布公告,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招标信息将以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2、业主在完成资格预审后,将按照本公告中的规定确定最终入围的投标人。业主将在正式发标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把投标通知函送给所有通过资格预审并入围的申请人。入围的申请人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以传真,向业主确认已收到通知;未入围申请人业主将另行通知。
3、申请人应严格按公告附件中“表4产品生产能力”的要求对本企业的生产及供货能力进行书面描述,如实填报主要生产及检测设备,并附企业主要生产厂房、主要生产设备、主要检测设备的图片及相关说明,另册提供企业宣传图册(如有)等资料随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提交。
4、申请文件中的所有资料必须如实填报(尤其是生产及检测等主要设备),业主可能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考察,如发现现场情况与申请人填报的不一致,将会上报评审(标)委员会裁定。
十、访问网址
本资格预审公告相关信息查询及附件下载请访问以下网址: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南京采购与招标网 3、南京地铁网站南京地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3月31日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证实,仅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