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名称:新海新区科技创业城4-7号楼幕墙工程
(2)工程标段编号:LYGW20130700217
(3)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 石材幕墙面积约 36000 m2,玻璃幕墙面积约为24000m2,铝板铝格栅约4800m2等,4-5号楼幕墙高度约95m;4-5号楼均为地下1层地上22层建筑,6号楼地下一层地上5层(局部4层),7号楼地下一层地上4层(局部3层)。
(4)招标工程类型:外墙装饰。
(5)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
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板铝格栅等施工
(6)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1个
(7)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8)工程建设地点为 苍梧路北、 花果山大道西 ;
(9)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 1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5 年 5 月 30 日,工期 150 日历天;
(10)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11)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预审
(12)工程合同估算价: 8500万元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建筑幕墙设计与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
(2)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有效期内)。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
(一)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注册建造师“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一个注册建造师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需承担下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后方可承担。
(2)、外地企业进市执行“连建管(2006)308号文” 外地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在连云港市注册分公司,并在连缴纳有关税收,在投标前为此必须做出承诺(详见连建管[2006]308号文)。
(3)、拟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及无不良行为证明查询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注:①不良行为和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书面承诺。以上承诺的证明原件放入资格预审文件正本内、复印件放入副本内,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4)、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及连清办【2011】9号文及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苏清办(2014)5号文,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5)、执行苏建管企(2008)19号文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提供省辖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外省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三级项目经理除外”;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
(6)、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7)、本工程执行连监管【2011】72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规字【2010】7号文《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及连建管【2011】110号文《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非本市资质施工单位要按以上规定办理相关资质核验。
(8)、本工程执行苏建价〔2008〕67号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拟报项目组人员(至少应包括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拟派施工员、拟派安全员、拟派质检员、拟派造价员)应提供于2014年5月至2014年10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或退休证明),拟报项目组人员(至少应包括拟派技术负责人、拟派施工员、拟派安全员、拟派质检员、拟派造价员)上岗证原件。
(10)、根据苏建招[2010]333文,本工程执行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按照发送的通知中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本次法定代表人面谈不接受投标单位提供法定代表人录音、录像光盘。
四:其他
1、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缴责任。
2、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3、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10%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4、评标办法:依据“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5.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第四十五条规定: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 网上下载时间:2014年12月4 日至2014年12月8日
下载费用:200元(无论是否参与投标此费用均不退)。更多石材信息,请关注365中国石材网
五、其他说明
1、依据苏建规字[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投标人自备光盘或U盘(非加密)并行, 不再发放专用光盘,但所有投标人应自行刻录,刻录介质不限(光盘、U盘等),以能刻录成功为准,投标人自行刻录的内容应是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开标时作为备用光盘递交。投标人可以选择自行刻录,或不刻录、不提供备用介质内容,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刻录,原则上应遵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介质形式,以刻录成功为准,内容应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为母本且文件后缀名一致,刻录成功后务必检查光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介质(光盘等)以市面上流通的能实际承载文件内容的为准,不应使用废弃、有问题的甚至存在病毒的介质形式。凡能刻录成功的均能正常导入开标系统。
2、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但中标后需提供一正三副书面投标文件)。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和自备投标文件光盘(如有)可一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开标时,工作人员按唱标顺序依次用各投标人CA锁对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以投标文件自备光盘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文件光盘导入不成功作无效标处理。依据苏建规字[2013]4号文相关规定, 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光盘(非加密) ,前项不能读取,可按后项评审。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招标办301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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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昌北路66号地税局CA证书窗口孙莉莉025-9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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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润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朝阳东路22号海晟新寓A716
联 系 人: 郇 雁
电 话: 13961395801 0518-85103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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