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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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实验学校BT项目外墙石材(一标段)招标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 : 2010-10-26 9:41:26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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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盐城市第二实验学校

  报名截止:2010-10-28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冶金矿产原材料

  一、盐城市第二实验学校BT项目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和江苏盐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招标人,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申请人参加盐城市第二实验学校BT项目的外墙石材采购(一标段)项目的投标报名。www.world-stone.com

  二、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方法。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新建毓龙西路北侧,原盐城市第一小学、盐城市第一中学地块。

  2、供货期要求:25个日历天。

  3、材料名称:菠萝面白麻石材

  4、材料用途:外墙干挂

  5、计划交货日期为:2010年11月

  五、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盐城市第二实验学校外墙石材(一标段)的生产供应、运输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共约6100m2的菠萝面白麻石材。具体规格、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具体颜色以招标人提供的样版颜色为准。

  凡具有承担上述货物生产和供货能力的,并具备以下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招标货物向招标人提出投标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六、投标申请人所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石材、进行相关服务、能独立完成本次采购的石材供应、运输及售后服务等工作。报名时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石材生产或石材销售。

  3、投标申请人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的;没有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如有处罚规定尚不影响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的;没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当资格预审合格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除不可抗力外,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盐城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查实后将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在公示期间,其它政府投资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报名。www.world-stone.com

  八、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后评标细则)。

  九、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各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网(http://www.ycztb.gov.cn“新闻中心”栏目下,详见“通知公告”)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2010年10月21日10:00时至2010年10月28日10:00时。(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会导致无法投标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请合格投标人通过盐城市招投标网上报名系统“最新信息栏”查看,并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88197300)

  十、资格审查方法: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如缺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本金不能少于200万元。

  十一、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领取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

  十二、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三、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83080019;盐城市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电话:88587313。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联系人:顾寿仪

  电话:0515-85501229

  地址:盐城市沿河中路13号

  附件:

  盐城市第二实验学校BT项目的外墙石材采购(一标段)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供货期和质量及实物样品等三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高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一、开、清标情况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二、评标基准价确定: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系数A,A的取值范围为93%-96%,具体数值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签决定。

  三、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含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四、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2、报价分计算

  2.1参与详细评审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得70分。

  2.2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最低有效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扣分约定:

  3.1投标报价清单中的序号、清单项目的顺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分)。

  3.2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数量与单价相乘不等于合价的或合价之和不等于投标总价的,每有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扣0.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分)。

  3.3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分)。

  (二)供货期和质量20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供货期和质量要求的,得基本分20分。不符合招标文件供货期要求和质量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三)实物样品10分

  1、投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

  2、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实物样品,投标人必须全部按要求提供,未提供或少提供的以及提供的样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不得分也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从总体效果、材料品质、纹理、颜色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评审得分区间为9.0分---10分,以0.01为一个记分单位,根据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

  五、其它

  5.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5.2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5.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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