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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筑装饰石材行业信用体系评价”的通知
[ 发布时间 : 2008-4-12 15:00:33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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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石材商会、协会、石材企业:

  行业信用评价是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树立协会自身形象,推动行业自律,保障行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重要作用。建筑装饰石材行业信用评价,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国最高层次的行业信用评价。


  根据2007年1月15日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全国整规办)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协会办)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及随后印发的《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中对行业信用建设的原则、目标和工作任务做出的明确规定。按照要求评价的企业“少而精”的文件精神,我们制订了《建筑装饰石材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及《建筑装饰石材行业信用体系评价工作守则》。经全国整规办和国务院国资委协会办审核后,决定在全国石材行业正式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请各地方石材商会、协会安排本地区企业的初审推荐工作,推荐符合行业信用评价标准的企业名单和申报材料,于4月30日之前报送全国建筑装饰石材行业信用评价办公室(简称:全国装饰石材行业信用评价办)。

  全国装饰石材行业信用评价办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价结果将在中国建筑装饰网和全国工商联石材业商会官方网站上公示。通过者将进行颁证、发铜牌。我们将本着“企业自愿参加,不以赢利”为目的;不增加企业的负担,保证活动的公开、公平、公证的原则开展此项活动。

特此通知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中华全国工商联石材业商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二○○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全国装饰石材行业信用评价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11号 中国建材大厦五层全国工商联石业商会
邮编:100037
联系人:赫延明 田万良  高世彦
电话:010-88084348  84600941
传真:010-88084119  84600950
E-mail:scshstone@sina.com

   来源:全国工商联石材业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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