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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备案管理办法》于今年3月1日起执行
[ 发布时间 : 2008-3-5 8:13:42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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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备案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日照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备案管理办法》经多方征询意见、调研论证后,于今年3月1日起执行。

     《办法》共分八条,分别就目的意义、调整范围、招标人资格、备案具体程序及要求、合同备案、备案资料归档以及违规情况处理等方面作了规定。该《办法》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流程》相配合,将招标投标过程中需备案的各个环节及相关材料都做出了明确要求,不按照规定程序或者相关资料提供不全的将不予备案。该《办法》的出台,使我市在招标投标活动备案管理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招标监管工作更加严格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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