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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企业污染造成损失我们到底该找谁
[ 发布时间 : 2004-10-20 12:51:30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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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五祖镇刘岳村村民刘海全来电求助:  

去年3月,镇里招商引资,引进几家石材加工企业。这些企业在当地加工花岗岩、生产石材的同时,严重污染了我们的庄稼、鱼塘和果园,企业赔偿远远不能弥补损失,我们到底该找谁?  

12日,刘海全状告当地企业污染严重,未获黄梅县法院受理。  

在刘海全的带领下,记者看到9家石材厂建在蜈蚣山上,山下是大片农田、果园和水塘。  

据村民反映,8月,黄梅县峰云石业有限公司配制染色原料时,产生浓烈的黄烟,随风散落在稻田、果园和水沟里。刘岳村4组村民刘水荣的4亩稻田至今还是一片黄草。“被黄烟‘熏’后,就成这样了,现在颗粒无收。”刘水荣说,3组也有11亩稻田遭了殃。  

刘海全200棵桃树一下就死了53棵。蔡天新的橘树也未能幸免,原本黄灿灿的橘子变得黑漆漆的,3000公斤黑橘子根本卖不出去。  

村民们说,污染造成的损失远远不止这些。  

石材厂里的污水,流进山下的鱼塘。刘水荣的3亩鱼塘,鱼全部死光了。刘海全承包了8亩鱼塘,鱼也死了一大半,损失惨重。堆在山坡的石灰泥浆流到山下,30多亩稻田里黑土变成了白土,减产是必然的。  

有些企业还在不远处的大山里炸山,采石,毁林,附近水库也受到严重污染。  

对此,村民要求石材厂停产,赔偿。“停产不可能。现在镇政府已经禁止企业制作染色原料,要用就从外面买。”五祖镇副镇长柯伟超说。  

柯伟超坦言当初引进这些项目时,没有考虑到会造成污染。污染造成后,村组和企业已达成赔偿方案:中稻面积折半,按每亩500公斤,每公斤1.72元计算赔偿;橘树16亩,共赔偿800元;桃树每棵10元;鱼塘损失尚无方案。  

村民们认为赔偿不足。刘海全的鱼塘和桃树共损失8000多元,只获赔530元。蔡天新等人的橘树损失近1万元,总共才获赔800元。  

刘海全说:“我只是想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我找政府,政府要我找人大,人大要我找环保局,环保局要我找法院,法院又不受理,我到底该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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