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了扎实推进南安市石材行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效整改,提升石材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推进南安石材行业转型升级,实现更高质量、更具效益、更可持续的发展,在8月9日,南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南安市石材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1、引导企业技改提升和智能化升级。石材加工企业购买(含融资租赁方式)生产性设备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项目经工信部门备案后,实际购置款(不含增值税)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按当年度实际购置款(不含增值税)10%比例一次性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该项年度补助不超100万元,并可叠加享受省级或泉州市级技改补助。
4、以资金补助鼓励石材循环经济企业加大投入。鼓励石粉综合利用企业加大石粉利用,支持对以石粉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单位年利用石粉量分四个阶梯进行补助;第一阶梯为利用石粉量达5-10万吨(含10万吨)的,按1.2元/吨补助;第二阶梯为利用石粉量为10-30万吨(含30万吨)的,按1.4元/吨补助;第三阶梯为利用石粉量为30-50万吨(含50万吨)的,按1.5元/吨补助;第四阶梯为利用石粉量为50万吨以上的,按1.6元/吨补助,单家企业单项年度补助上限120万元(如特殊情况,上报由石材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鼓励石粉清运公司扩大石粉收集量和处置量,对年收集量和处置量为30万吨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对以碎石为主要原料的企业(非简单破碎、分选)单位年利用碎石量为20-40万吨(含20万吨)、40-60万吨(含40万吨)、60万吨及以上的,按档次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第三部分是附则。该部分对补助原则、限定条件和政策有效期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该方案自印发之日起组织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