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河北省绿色矿山建设的12条标准,矿业人知悉
河北省绿色矿山建设的12条标准,矿业人知悉
发布:世界石材网 www.world-stone.com [ 发布时间 : 2022-01-26 ] 浏览次数:
分享到: 更多

 全面建设绿色矿山是近年来的重要任务,为了有效推动建设工作的开展 ,各地制定相应建设标准,使得建设行动有据可依,据悉,2020年5月14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北省矿山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75号),针对矿山生产建设提出了12条标准。具体如下:



1、矿山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未列入产业禁止目录;
2、达到最低生产规模标准;
3、有营利性法人营业执照和社会信用代码;
4、有审查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文件;·
5、有论证意见的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水土保持方案;
6、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环保设施设计已经论证;
7、矿山建设项目竣工已经安全、环境保护验收合格,配套建设的安全设施、环保设施验收合格;
8、生产矿山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取用地下或江河湖泊水的,有取水许可证;
10、矿山污染物排放得到许可;污染物排放没有超过规定标准;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标;
11、采矿和选矿作业中所用设备,有粉尘收集等降尘设施;开采区域内的道路、场内运输通道进行硬化,并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矿物、矿渣堆场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尾矿库、排土场、排岩场采取喷洒覆盖剂、覆盖防尘网、绿化、复垦等防尘措施。开采、加工作业区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系统运行正常;
12、矿山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要做到全收集、全处理。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处理后的出水达到国家和河北省的有关标准要求;采矿产生涉水面源污染,已采取有效治理措施,防止污染物进入自然水体。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证实,仅供您参考...




关注世界石材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