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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以六大举措积极推进矿山生态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发布:世界石材网 www.world-stone.com [ 发布时间 : 2022-12-05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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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近日,湖南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矿山开发生态环境问题严重”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截至2022年10月31日,岳阳市砂石土矿采矿权数量为25个,关闭退出矿山98个,59个已完成生态修复,立案查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案件13宗,其中移送公安立案侦查1宗。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1、反馈问题
矿山开发生态环境问题严重。湖南矿山数量却规模小,现有在产矿山达3600多座,九成以上的矿权面积不到0.1平方公里,没有规模效益,也无力做好矿山生态环保工作。大部分的在产砂石土矿未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越界开采、侵占林地、超规模开采等问题普遍,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不理想。一些砂石土矿也含有高毒性的重金属,在管理上还没有引起重视,矿权设置的前置条件还没有考虑矿产成分。

2、整改目标
通过开展砂石土矿行业专项整治,全面治理上述问题,加快推进绿色矿山的建设。实施全市砂石土矿专项规划,砂石土矿采矿权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 平方公里,违法采矿行为查处到位,生产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同时,完善矿权设置机制,开展矿山成分分析,加强对含有害重金属矿山的管理。

3、增改举措
(1)进一步淘汰落后小矿。落实《湖南省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19-2021 年)》,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将岳阳砂石土矿采矿权总数控制在100个以内。关闭退出砂石土矿做到注销到位、设施拆除到位,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关闭验收,暂时完成不了生态修复任务的,编制生态修复方案,明确生态修复责任主体和完成期限。
(2)提升在产砂石土矿规模化开采水平。加快我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依规划推进 0.1 平方公里以下小规模生产矿山逐步清零,规划面积不低于 0.1 平方公里的开采区块占总数85%以上,生产规模 30 万吨/年以上的砂石土矿占总数的 85%以上。
(3)加大违法违规采矿打击力度。结合打击非法采矿采砂“霹雳行动”,铁腕整治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等违法采矿行为。加强露天采矿卫星监测,定期交办非法采矿任务清单,及时核实并查处到位。发现非法侵占林地和超规模生产的,依法查处。
(4)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按照《湖南省建设绿色矿山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 年)》,督促生产矿山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对新设采矿权,在出让合同中明确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5)加强有毒有害重金属成分管理。依据勘查规范,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报告和储量核实报告中有毒有害元素分析内容的审查,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对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提出要求。对因有毒有害重金属成分导致无法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坚决不予办理采矿登记手续。
(6)强化落实“边开采、边治理”制度。生产矿山全部编制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切实做到“边开采、边治理”;组织开展年度修复任务验收,对生态修复任务验收不通过的,不予办理采矿登记手续。

4、整改效果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湘发电〔2021〕63号)和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等文件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印发了《岳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岳发电〔2022〕1号),进一步明确“矿山开发生态环境问题严重”问题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积极推进问题整改落实,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达到了销号要求

1. 淘汰落后小矿方面:全面完成砂石土矿专项整治,截至2022年10月31日,我市砂石土矿采矿权数量为25个,关闭退出矿山98个,其中96个设备拆除到位,2个未拆除到位,(其中一个为注销后新设,矿山设备经验收同意可不拆除;另一个已办理暂不拆除手续),59个已完成生态修复,39个未完成生态修复但编制了生态修复方案,明确生态修复责任主体和完成期限。
2. 提升在产砂石土矿规模化开采方面:根据我市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和各县市区砂石土矿专项规划,规划区块面积不低于0.1平方公里的开采区块占总数96.5%,生产规模30万吨/年以上的砂石土矿占总数的100%,有部分规模小,产能落后的矿山,待矿权到期后作退出或产能升级处理。
3.  违法违规采矿打击方面:2021年,我市完成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中8宗砂石土矿疑似非法开采销号任务,其中移送公安立案侦查1宗。近两年来,全市立案查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案件13宗,其中移送公安立案侦查1宗。通过以上工作措施,及时制止了违法采矿行为,使矿业市场进一步健康发展。
4.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方面:按照有关行动方案,督促生产矿山于2022年12月31日前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对新设采矿权,在出让合同中明确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目前,我市已完成绿色矿山建设18个,另有4个已开展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目前正在申报,预计均能达标,目前建成率达88%,剩余3个预计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达标,到时候建成率将达到100%。期限内未达标的矿山,坚决进行停产整顿,待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生产。
5. 对有毒有害重金属管理方面: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报告和储量核实报告中有毒有害元素分析内容的审查,在审查报告时,要求对砂石矿及周边水质有毒有害元素含量进行测定,对因有毒有害重金属成分导致无法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坚决不予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对于生产矿山污水池均应进行常态化有毒有害重金属监测,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边开采、边治理”制度落实方面:生产矿山全部编制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或生态修复年度计划,严格落实生产矿山“边生产、边修复”管理措施,严把年度验收、分期验收、关闭验收三道关卡,落实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分期验收报告、年度修复计划编制与实施,系统抓好修复治理,确保新增历史遗留矿山零增长。全年开展了生产矿山的年度验收18个,生产矿山分期验收13个,矿山关闭验收8个。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证实,仅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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