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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采石不可取,一采石场老板越界开采被判刑并处以罚款!
发布:世界石材网 www.world-stone.com [ 发布时间 : 2021-09-26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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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爱护环境、保护生态与资源是每一位公民与企业应尽的责任,当下,国家全民推行生态环保政策局势下,更是将其纳入了环保相关法律,旨在督促企业坚守义务,积极承担责任,否则也将面临一定惩处。而总有人唯利是图,枉顾法规,就在近日,一采石场老板,上演了“疯狂的采石头”戏码,被宝泉岭人民法院给予重重打击 !

 



案件回顾

据悉,在2018年8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赵某在其经营的某石厂开采地点的东侧,用挖掘机、翻斗车、铲车等机器在许可证的范围外越界开采,开采的矿石一部分用于铺垫厂院路面,另一部分用于顶账欠款。

此事件被举报后,经鉴定,该采石场越界开采量为14475.41立方米,越界开采物为建筑用花岗岩(风化料),越界开采矿石价值20余万元。在2020年4月,赵某经电话传唤主动前往公安机关,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在庭审现场,被告人赵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认罚。经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罪。其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已满六十五周岁,对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因本案被行政处罚已缴纳的罚款,对其执行时予以折抵罚金。最终,根据刑法相关规定: 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例点评

石材等矿产资源属于国有资源,并非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允许都不可擅自开采。本案中,被告人赵某只为眼前的经济利益,越界开采,不仅扰乱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秩序,更是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此次庭审会,有效彰显了我国司法体制的健全,也为当地建设和谐生态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须知绿水青山就是青山银山,在追求发展的同时,企业当将生态放在首位,在绿色理念的加持下,方可稳步推动企业长足发展!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证实,仅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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