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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矿山安全,国家矿山安监局明确:严防矿企出现“最后捞一把”和“最后的疯狂”
发布:世界石材网 www.world-stone.com [ 发布时间 : 2021-10-22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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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山安全当常抓不懈,近日,从中国青年报获悉 ,在10月20日,国家矿山安监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矿山安监局综合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赵玉辉强调,第四季度是事故的高发时期,尤其在今年,矿山安全生产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和复杂局势

 



据了解,10月9日日,国家矿山安监局就专门印发了通知,10月15日专门召开全国矿山安全防范视频会,对第四季度矿山安全生产工展开再动员再部署。会上,赵玉辉指出,去年以来发生的7起矿山重大事故,都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当以此为戒。当下接近年末岁尾,一些矿山企业一味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置法律法规与安全隐患于不顾,赶工期、抢进度,以超强度超定员等行为进行生产建设,如此这般违法违规,必当严惩不贷,绝不姑息纵容。

 



赵玉辉表示,国家安监局将紧盯停产停工整改矿、长期停产停工矿、技改重组矿、即将关闭矿、大班次矿、保供井工矿及尾矿库“头顶库”等各类高风险矿山和尾矿库,力求年底前完成停产整顿、长期关停及其他“不放心”煤矿“电子封条”的建设和联网监控工作,落实好在线检查,督促列入关闭退出名单的矿山尽快实施实质性关闭,严防待关闭退出矿出现“最后捞一把”和“最后的疯狂”

与次同时,对各种异常信息要保持密关注、精准打击势态,一旦发现突击生产的、擅自增加采掘头面和作业人数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等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还要由表及里,追根溯源,依法严查上级公司责任。

另外,要严格执法,用好用足相关法律规定的处罚举措:对重大典型隐患,一律比照事故进行查处;对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一律按日连续计罚;对瞒报事故、贻误抢救等情节特别恶劣的,一律按2至5倍加重罚款;对关闭、破坏监控系统等危险情形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保障矿山安全,按照既有程序外,还要建立常态化典型案例的公开机制,督促各地在官方网站、主流媒体等平台公开曝光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同时采取加大执法频次、约谈曝光、行业或职业禁入、关闭退出、“黑名单”管理等联合惩戒,形成强大的震慑效果,进一步保障矿山安全生产的稳定形势。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证实,仅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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